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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2018(第5期)
发表日期:2018-05-03 15:12:12    阅读数:8190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期,我省在查处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不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多了,党中央三令五申,省委反复强调,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却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作案。为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使全省干部作风来一个根本转变,使全省社会风气来一个根本转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规矩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约法三章”,重点治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下同)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1.除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外,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严禁用公款送礼。

  3.因公出差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7.全面暂停项目审批。在严禁申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购置,下同)基础上,专项治理期间,全省一律暂停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审批(已列入国家规划、有中央专项支持渠道的项目除外)。

  8.全面暂停项目建设。凡属办公用房项目或变相建设、搭车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包括以房地产、写字楼、“政务中心”、“市民中心”等名义变相建设的办公用房),一律停止建设;已审批但未开工或已在建的各类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或建设资金来源违规(包括挪用专项资金、违规举债、集资、摊派、接受赞助或捐赠、施工方垫资、PPP、民间投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开发等模式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未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或权限审批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9.全面暂停搬迁使用。对已建成未搬迁的办公用房(含变相建设和搭车建设)、各类技术业务用房,一律暂停搬迁。

  10.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11.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12.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13.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二、查问题

  (一)全面自查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30日,全面开展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上述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都要逐一清理核实。

  (二)立行立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三)加强督查

  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治办”)设省纪委省监委。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省专治办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协调配合机制。各级专治办要认真履职,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自查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情况。自查自纠结束后,相关线索发现和问题查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

  三、严追究

  (一)一律从严追究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廉政档案,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一案双查”

  对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三)一律通报曝光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还是落实在行动上,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顶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决移送和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姑息护短。要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抓住“老问题”,盯住“新表现”,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在执纪审查中优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快速反应的灵敏度、果断处置的执行力,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

  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在集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叶新平

  近期,我省在查处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中, 发现仍然存在不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有的还比 较严重。集团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集团党委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系列专题会议就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 行部署安排,迅速成立集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时推进自查发 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为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省委、省 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在我省落地生根,使全省干部作风来一个根本转变,使全省社 会风气来一个根本转变。为此,省委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今天又重磅推出《关 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 国资委也相继印发《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集团各单位党委要及时学习传达,结合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各单位要提升认识,认清形式,增强政治敏锐性。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集团及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严格遵守执行,严格整改落实,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执纪上的铁面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执行到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集团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始终绷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弦,避免“一阵风”“混过关”,推动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在集团落地生根。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正风必须肃纪。集团各单位党 委要积极履责,各单位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集团落地,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态度 和政治执行力,形成集团令行禁止的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 企业政治生态。 集团及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 头不搞特权、反对特权,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带头密切 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 落实差等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一是学习贯彻相关规定。2012 年 12 月 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7 年 10 月 27 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2016 年 10 月 24 日至 27 日召开十八届六中全会, 通过两个重要党内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多处提及中央八项规定。 《准则》强调,“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 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 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常态化、长效化”,“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 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列为党内监督的八项主要内容之 一,并规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要“定期听取和 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 督检查”,巡视要了解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情况,并明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 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 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 光。”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细化和深化,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2015 年 10 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 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 纪律条文;2016 年 7 月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 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二是完善系列制度规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企业要 有效地制定相关的落实措施和机制,保证及时预防企业中的作风 问题,并及时纠正。要结合集团自身的实际,不断地完善相关制 度规定。当前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单 位本部费用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票据报销管理规定》等 6 项制度,合理安排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督促 检查等方面的内容,力求务实管用、符合实际。要坚持纠建并举、 “破”“立”并用,紧跟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修订、完善、细 化制度,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集团落地的系统性、针对 性与长效性。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治企责任 。一是明确严治责任。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主体责任和监 督责任,要进行责任分解、传导,有效落实责任制的推行,并且 有效地明确各自相应承担的主体内容和责任,切实保证责任到 人,任务到岗。集团各单位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与治企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树新风、正党风、转作风。集团各单位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对 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要细抓严管,防微杜渐。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 真履职,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 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集团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 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不踩“红线”,不越“雷池”,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以上率下,令行禁止。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集团各单位党委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 件精神及《福建建工集团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 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湘建党字〔2018〕70 号)要求,全 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上报有关 情况。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 身”“变异”等问题,对十八大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规避组 织监督、顶风违纪的,坚决从重从严处理,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 “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的责任。集团各单位要对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 格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深化开展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要在强化铁规集中发力的同时,深入抓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 传发动,明规矩、造声势、强震慑,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内 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在集团各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廉洁自 律准则等宣传标语,用高标准引导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 通过建工大讲堂、廉政警示教育等培训平台加强党规党纪教育; 注重对单位员工进行长期的廉洁教育,定期向集团各级领导干部 发送廉政短信;通过执纪审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 保证廉洁从业教育经常化、全覆盖。 二是深入培育廉洁家风。加强对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引导其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促廉方面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按期开展 专题教育活动,从源头杜绝“亲情腐败”。 三是深入弘扬廉洁文化。深度挖掘并充分运用建工特色文化 与廉洁文化,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使清正廉洁成为 全集团党员干部的自觉坚守,推动集团内部真正由不敢腐的量变 转向不能腐、不想腐的质变。 四是深入进行廉洁宣传。在集团及各单位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办公信息平台上及时发布相关反腐倡廉最新消息,宣传 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精神,有效落实相关廉政宣传思想教育工 作,建立立体化的廉洁氛围,强力纠正“四风”问题。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问责。 一是真督实查。真督,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实查,执 行中央八项规定一寸不让。一要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元旦、春节、 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节前早提醒、节中严查处、节后不 放松等举措,迎头痛击“节日病”,坚决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要盯牢关注热点。着力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狠 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歪风,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三要扭住监督难点。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 穿“隐身衣”、披“绿马甲”等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做到露头 就打、绝不姑息。集团党委办、总经理办、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与省国资委党委要求, 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对 2013 年 12 月以来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逐 一进行清理核实,对每一个办公室进行测量清理,对每件违规事项要深入核实。集团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向集团党委汇 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问责。今后要定期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施专项治理,检查治理结果要及时报 集团党委,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与省国资 委。 二是铁面问责。把问责板子打响、打疼,持续形成高压震慑。 一要坚持“一案双查”。认真贯彻落实《纪律处分条例》《问责 条例》,把顶风违纪搞“四风”的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四风” 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二要用好“四种形态”。 动真碰硬 “拔烂树”,综合施策 “治病树”,惩前毖后 “矫 歪树”,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 让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得到矫正,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 得到警戒。三要强化以案施教。及时通报曝光,对典型案例不仅下发通报,而且通过集团内部报纸、网站等公开曝光,以案释纪、 以案明纪,强化警示、以儆效尤,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 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集团各单位要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和新动向,不断地纠正“四风”问题,及时堵塞不良作风的源头,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优化作风常态长效机制,保障集团持续健康发展,为福建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